孟子·第十四卷·尽心下·第三十节·

孟子·周·文

孟子之滕,馆于上宫。有业屦于牖上,馆人求之弗得。

或问之曰:“若是乎从者之廋也?”曰:“子以是为窃屦来与?”

曰:“殆非也。”“夫予之设科也,往者不追,来者不拒。苟以是心至,斯受之而已矣。”


译文

孟子到滕国去,住在上宫。有一双没编好的草鞋放在窗台上不见了,旅馆里的人来找,但没找到。有人问孟子说:“这么说是您的随从把草鞋藏起来了吧?”

孟子回答说:“你以为他们是为偷草鞋来的吗?”

那人回答说:“大概不是。但是,您开设科目,招收学生,走了的不追问,来到的不拒绝,只要怀着求学的心来,就接受他,难免道德水准不一。”

注释

馆:住馆舍。上宫:别宫名。

业屦:指尚未编织好的草鞋。屦,草鞋。

廋(sōu):隐藏。

设科:开设课程,犹言开门授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