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第十四卷·尽心下·第二十七节·

孟子·周·文

孟子曰:“有布缕之征,粟米之征,力役之征。君子用其一,缓其二。用其二而民有殍,用其三而父子离。”


译文

孟子说:“有征收布帛的税,有征收粮食的税,有征发人力的税。君子只采用其中的一种,对于另外两种,暂不使用。如果同时征收两种税,百姓就会有饿死的;如果同时征收三种税,那么父子就会离散。”

注释

力役之征:通过征劳役的方式征税。

殍(piǎo):饿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