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浙江东阳人,字九一,号玉笥。

天启二年进士。

授番禺知县。

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,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,尝谏帝“求治太锐,综核太严”。

七年,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。

以农民军势盛,请割安庆等府,另设巡抚。

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。

十六年,以清兵入畿辅,下狱,旋得释。

命赴江南练兵输饷。

南都陷,请鲁王监国,任兵部尚书,督师江上。

还守东阳,兵败投水死。

有《吴中水利书》、《张忠敏公遗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