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福建长乐人,字仲仁,号约庵,晚更号拙庵。

景泰五年进士。

授户部主事,擢建昌知府。

莅事明敏,民有持伪券讼田宅者,士元察其券为今式,而所讼乃二十年事,立知其伪。

弘治初累官右副都御史、巡抚四川。

坐事下狱。

事白,遂致仕。

有《咏古诗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