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,字叔夜。

汉族,谯国铚县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。

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

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

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,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,官至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

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诬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,年仅三十九岁。

嵇康善文,工于诗,风格清峻。

他注重养生。

曾著《养生论》。

有《嵇康集》传世。

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,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。

其人格魅力令他在当时亦属名士,被袁宏称为“竹林名士”之一,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。

在他身上集合了政治人物、文化人物等多重属性,后世学者对他的解读也趋于多元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