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陕西朝邑人,字汝节,号苑洛。

正德三年进士,授吏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

以上疏论时政忤旨,谪平阳通判。

迁浙江按察佥事。

中官采富阳茶鱼,为民害,邦奇作歌哀之。

遂被诬陷,斥为民。

嘉靖初,起复为山东参议。

后屡起屡罢,终以南兵部尚书致仕。

邦奇性刚直,治政严肃,自奉节俭。

一生好学不倦,经子史及天文、地理、乐律、术数、兵法之书无不通究。

著述甚富。

有《易学启蒙意见》、《禹贡详略》、《苑洛志乐》、《洪范图解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