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浙江太平人,字鸣治,号方石。

天顺八年进士。

授编修,进侍讲,直经筵。

遭丧服除,遂不起。

弘治初,以原官召修《宪宗实录》,擢南京国子祭酒,累官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,居五年引疾归。

经术湛深,文章有体要。

任职国子监时,严课程,杜请谒,增号舍。

卒谥文肃。

有《赤城论谏录》、《伊洛渊源续录》、《赤城新志》、《桃溪净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