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,(1086-1137)
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
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
历明州通判。
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
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
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
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
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
卒谥忠敏。
有《龟溪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