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,(1864-1905)
清湖南湘乡人,字亦元。
光绪十八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
初治训诂,工诗文。
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。
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皆极重之。
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