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樊著作

白居易·唐·诗

阳城为谏议,以正事其君。

其手如屈轶,举必指佞臣。

卒使不仁者,不得秉国钧。

元稹为御史,以直立其身。

其心如肺石,动必达穷民。

东川八十家,冤愤一言伸。

刘辟肆乱心,杀人正纷纷。

其嫂曰庾氏,弃绝不为亲。

从史萌逆节,隐心潜负恩。

其佐曰孔戡,舍去不为宾。

凡此士与女,其道天下闻。

常恐国史上,但记凤与麟。

贤者不为名,名彰教乃敦。

每惜若人辈,身死名亦沦。

君为著作郎,职废志空存。

虽有良史才,直笔无所申。

何不自著书,实录彼善人。

编为一家言,以备史阙文。


注释

屈轶:晋·张茂先《博物志·卷三》:「尧时有屈佚草,生于庭,佞人入朝,则屈而指之,一名指佞草。」

国钧:《诗经·小雅·节南山》:「尹氏大师,维周之氏。秉国之均,四方是维。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」《汉书·卷二十一上·律历志上》「《诗》云:『尹氏大师,秉国之钧,四方是维,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』」唐·颜师古注:「《小雅·节南山》之诗也。言尹氏居太师之官,执持国之权量,维制四方,辅翼天子,使下无迷惑也。」

一家言:一作「一代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