降旨加展粥厂赈期

弘历·清·诗

州县极次贫,赈期具常例。

五城设粥厂,以补赈不逮。

州县赈既加,粥期可独置。

申命概加展,四月下旬暨。

言念连岁涝,吾民实雕弊。

救不遗馀力,犹恐鲜实际。

愧无调燮方,遑有损益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