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风诗十篇治风诗五篇其五至理

元结·唐·诗
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

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

意彼刑法,设以化人。

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

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
呜呼呜呼,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