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

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。

用法

作谓语;指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

例句

驰檄各郡,声罪致讨,然后名正言顺。
——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22回

名典

是故伐备钟鼓,声其罪也。
——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国语·晋语五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