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常州府无锡人,字子极。

万历二十六年进士。

为襄阳推官,居官守正。

二十九年与湖广佥事冯应京同被税监陈奉诬陷,下狱。

襄阳人赴阙诉冤,不听。

及出狱,削籍归,家居十七年。

天启初起南京兵部主事。

辽阳陷落后,自请募兵往援,进太仆少卿,充军前赞划。

以疏论熊廷弼、王化贞功罪,被劾下诏狱,谪戍滁阳。

崇祯初复官,致仕卒。

有《明祖四大法》、《南音》、《徂东草》、《摄园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