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州鄞县人,字直翁,号真隐居士。

史诏孙。

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

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,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。

孝宗即位,累除参知政事。

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,力主守江。

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

首言赵鼎、李光无罪,申辨岳飞之冤。

旋因反对张浚北伐,为御史王十朋所劾,罢知绍兴府。

淳熙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

寻以事求去,除太保致仕。

卒谥文惠,改谥忠定。

有《尚书讲义》、《鄮峰真隐漫录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