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蒲州河东(今山西永济)人,字敬叔。

父芳,唐肃宗时为史官,撰《国史》一百三十巻。

敬叔承家学,博学富文辞,文史兼擅。

世为史官,父子并居集贤院。

历官右补阙、史馆修撰,因事贬巴州司户参军。

唐德宗初,召为太常博士。

帝既亲郊庙,慎祀事,动稽典礼。

敬叔举礼以对,本末详明,上嘉异。

久之,因言事切直,论议劲切,为执政者不容,出为婺州刺史。

贞元十三年(西元七九七年),官御史中丞、福州刺史,充福建团练观察使。

自以久疏斥,又性躁狷,不能无恨,上表乞代,且申明朝觐之意。

诏命阎济美代行其职。

归家後,卒。

主张文以载道,以道为重。

为韩柳古文运动先驱之一。

为文长于说理,而缺少文采。

有文集若干巻,已佚。

(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注云:「巻亡」)。

《全唐文》辑存其文十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