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苏州府长洲人,字惟清。

正统四年进士。

授刑科给事中,弹劾持大体,不讦人私。

累官山西布政司右参政。

兴学重教,有“教人与治人不同,贵在随材成就,毋强以文辞”之语。

年六十致仕。

有《侗轩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