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苏州吴人,字子言。

沈既济子。

治《春秋》,工书。

少为杜佑所器。

德宗贞元二十一年举进士,复登制科。

召为翰林学士,改中书舍人。

性恬退无竞,时翰林缺承旨,称疾不起,乞以本官兼史职。

出为湖南观察使,转江西,徙宣州。

明于吏治,吏不敢罔。

慎重刑法,每断狱,召幕府平处,轻重尽合乃决。

以吏部侍郎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