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杭州馀杭人,字伯寿。

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

绍兴中,累拜监察御史,历右谏议大夫、御史中丞。

迎望秦桧风旨,弹劾异己赵鼎、李光等人,又与罗汝楫交章论岳飞罪。

及察飞冤,劝桧勿无故杀一大将,因忤桧意。

以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赴金。

使还,桧讽万俟卨论其私于岳飞,责授秘书少监、徽州居住。

召复用再使金。

奉祠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