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丕煜,直隶滦州人。

清岁贡。

康熙五十六年(1717)由南平知县转调凤山知县。

重修县署学官,颇有作为。

〖参考李丕煜《凤山县志》〈秩官〉。

〗以下诗作乃据清修方志、陈汉光《台湾诗录》辑录而来。

(黄美娥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