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邵武人,字彦衡。

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

任北京留守推官,迁监察御史里行。

元丰中为窦莘明冤,谪知光泽县。

哲宗元祐初复为监察御史,遇事敢言,论罢青苗法,裁冗官,劾去蔡确、张璪、李清臣,罢诗赋取士。

徽宗时累迁给事中,反对尽循熙宁、元丰法度,出知永兴军。

崇宁初入元祐党籍夺职,政和中复龙图阁待制致仕。

有《曲礼讲义》、《广陵文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