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苏州府吴江人,字栗夫,号半江。

成化十七年进士。

授刑部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,通究律例,讼至立解。

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,掌学政。

官至广东按察使。

为文雄浑秀整,行草亦清润。

有《半江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