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苏州府吴县人,字永之,号胥台山人。

袁褒弟。

嘉靖五年进士。

选庶吉士。

张璁恶之,谓其人不宜在禁近,出为刑部主事,改兵部。

坐官衙失火,谪戍湖州千户所。

赦归,官至广西按察佥事。

有《皇明献实》、《吴中先贤传》、《世纬》、《胥台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