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韡,(?-?)
李韡,字鄂先。
番禺人。
明穆宗隆庆元年(一五六七)举人。
初授太仓州学正,晋南宁府推官。
迁判宁国府,转知全州,寻擢临安府同知。
以监军平寇有功,除武定府知府。
旋卒。
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八一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