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绍先

邹绍先,(?-?)

生卒年不详。

邓州新野(今河南新野)人。

肃宗至德二载(757)在苏州,与刘长卿、严维游。

代宗大历十二年(777)任河南租庸判官。

其后行迹无考。

事迹散见《元和姓纂》卷五、严维《留别邹绍先刘长卿》、张继《洪州送邹绍先充河南租庸判官》。

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
邹绍先的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