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绍先,(?-?)
生卒年不详。
邓州新野(今河南新野)人。
肃宗至德二载(757)在苏州,与刘长卿、严维游。
代宗大历十二年(777)任河南租庸判官。
其后行迹无考。
事迹散见《元和姓纂》卷五、严维《留别邹绍先刘长卿》、张继《洪州送邹绍先充河南租庸判官》。
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