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履贞,(?-?)
生卒年、籍贯皆不详。
德宗贞元七年(791)登进士第。
文宗大和、开成年间任职于国子监。
开成二年(837)宰相判国子祭酒郑覃进《石壁九经》一六〇卷,王履贞撰《太学创制石经赋》、《太学壁经赋》美其事。
生平事迹见《唐诗纪事》卷三五、《登科记考》卷一二。
《全唐诗》存王履贞诗1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