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,字子建。

顺德人。

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

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

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

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

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

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

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

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

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

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

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