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安州安陆人,字毅夫,一作义夫。

仁宗皇祐五年进士第一。

通判陈州,入直集贤院。

英宗治平朝,判三班院。

神宗初,拜翰林学士,权发遣开封府。

不以新法治狱,忤王安石,出知杭州,未几徙青州。

时方散青苗钱,以不忍使民无罪而陷法网,引疾提举鸿庆宫。

有《郧溪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