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江西泰和人,字崇道,号石江。

正德三年进士。

授行人,历工部、兵部郎中。

出为延平知府,毁淫祠,以其材修学宫。

调福州,议行均徭法。

嘉靖中,以右副都御史,巡抚应天十府,推行减耗米等法以均赋,又按田计丁,按亩编银,以均徭役。

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。

致仕归。

有《欧阳恭简公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