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参鲁,(?-?)
明浙江鄞县人,字宗传,号心堂。
隆庆五年进士。
授户科给事中。
抗直敢言,南京小中官醉辱给事中,参鲁请究治,为中官冯保所谮,谪高安典史。
累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福建,申严海禁。
迁吏部侍郎。
日本侵朝时,封贡议起,参鲁持不可,因著《东封三议》,辨利害甚悉。
后终南京刑部尚书,致仕卒,谥端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