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浙江平湖人,字鸿达。

正德六年进士。

授建昌推官。

擢南京户科给事中,改兵科。

嘉靖初请逐不法太监崔文,不听。

旋以哭争大礼,被廷杖。

历吏科左给事中,以疾去。

再起,迁工科都给事中,疏言桂萼、翟銮旷职宜罢;张聪专权,宜简用耆权以分其任。

忤旨夺俸。

终山西右参政。

工诗,有《渐斋诗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