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克缵,(?-?)
明福建晋江人,字绍夫。
万历八年进士,授寿州知州,入为刑部员外郎。
历山东左布政使,就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其地。
请停矿税,论劾税使陈增、马堂。
后召理京营戎政,改刑部尚书,预受两朝顾命。
持议与争三案者异,攻击纷起。
自是群小排东林,创《要典》,率推克缵为首功。
时东林方盛,克缵引疾归。
天启四年魏忠贤尽逐东林,召为工部尚书,视事数月,忤忠贤,引疾归。
崇祯元年起南京吏部尚书,不就,卒于家。
有《疏治黄河全书》。